曾經
在美國一家旅館打工 那年剛滿20
為了一小時8元不到的費用 換床單 吸地板洗疊起來到我腰部的鍋碗
我大概瘋了 才會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一個200多人的小鎮工作
前不著村 後不著店的鬼地方 每天早上騎著腳踏車爬過山丘到小鎮的另一邊
穿過被霧氣壟罩的原野和森林小徑 經過半小時 看到遠方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湖面 耳邊聽到鄉村音樂 開啟了接下來的每一天
超過九點 天黑後 整個小鎮變的很暗曾經看過鹿 和熊 近在咫呎
我這個城市的女孩 一點也不害怕 像鄉巴老一樣開心的大叫
開心的日子過不久 開始被同事排擠 被老闆嫌棄
又因為使用長途電話不當 賠上一半的薪資
那時候我想 是因為我的英文太差還是生活白痴
還是一直以來都是養尊處優的小公主..
那一個夏天 前前後後轉了10幾次的班機 在美國東岸西岸飛著
因為航班超載 在機場和櫃檯用破英文據理力爭
在黑夜中 和一群龐克族'在窮山僻壤等第一班深夜的灰狗巴士
坐了10幾個小時到了大城市NY 讓時代廣場的五光十色淹沒自己
我第一次想要叛逆 但所謂的青春期不是10幾歲的事嗎 我會不會太晚了些
可不可以什麼都不要重新選擇呢
first time hitchhiking on the road, first time going somewhere with no detestation, first time, riding the bike with hands up.first time understand being away from home that also means I have to grow up faster than I expected.
曾經
我很不喜歡人群 我甚至不喜歡 人多的地方 去朋友家 我總是先告辭的那位
沒有辦法忍受同儕的感覺 不喜歡合群 和一些群體的活動
所以我總是一個人去游泳 去咖啡店 一個人去看電影 一個人騎車 旅行
其實這樣也沒什麼不好 alone is not lonely
有時一個人也有孤單的時候 我就會開始拍照 拍人 拍風景 拍自己
我會想念與人接觸的感動
我羨慕可以與自己相處得宜的人 享受並與它相處
即使現在年過三十 還在學習
曾經
喜歡過一個對口水焦慮的男孩 他無法克服與人接吻 必須互相交換口沫的事
除了一次喝醉酒莫名其妙的被人親以外 從來沒親過人
我很幸運的被他親了一次 只是嘴唇相碰而已
我覺得自己回到幼稚園純純的戀愛
很輕 很淡 卻忘不了
once,
i thought I may never love or being loved.
therefore, trying to aviod those feelings whenever it comes to me.
It didn't matter it's me having the feeling toward to someone or
someone has the feeling toward me. either way, it didn't work.
Maybe i was just sca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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